隐私政策

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

颁布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最后修订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立方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们”或“我们”)从事服装的规划、制造和销售,并认识到保护客户、客户官员和员工的个人信息、个人号码和特定个人信息是我们的重要责任。因此,我们将充分认识到我们的社会使命,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理念和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遵守保护我们权利和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此外,我们在此声明将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以实施以下政策,并且整个公司将继续努力改善最新的IT技术趋势、社会需求的变化以及商业环境的其他变化。

公司收集、使用并提供适当的个人信息,并且不超出实现已确定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来处理个人信息。我们也将采取措施做到这一点。

 我们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法规、国家指南和其他标准。

为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和损坏的风险,我们将通过注入与业务实际情况相一致的管理资源,持续改善个人信息的安全系统。我们还将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立即的纠正措施。

我们将及时和真诚地回应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和咨询。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将根据我们公司周围环境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和适当地进行持续审查和改进。

立方株式会社 首席执行官 松村智明

联系我们以获取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投诉和咨询中心的个人信息

邮政编码:107-0052
赤坂溜池大厦 7楼
东京都港区赤坂2-17-7
立方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以获取个人信息
电子邮件地址: privacy@cube-co.com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告

Cube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我们”或“我们”)公开宣布,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1条第1款及JISQ15001:2017附录A.3.4.2.4的规定,在以下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使用目的的发布]

我们将使用我们获得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列出的目的。

(1) 客户其他个人信息
・您的个人信息将用于通知您产品的发货、相关的售后服务、正在规划、制造和销售服装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我们将使用公司委托的与服装产品的规划、制造、销售等相关的工作进行实施。
合作公司的员工信息用于确认技能并向收货人提供信息。
    (2) 收到询问和材料请求的个人信息
    ・对我们各项业务有咨询的个人信息将用于回答您的咨询。
    我们将用它来发送请求的材料。 
      (3) 公司股东的个人信息
      ・我们对股东的个人信息用于沟通、提供各种信息、股东管理以及相关和附带的业务。
        (4) 求职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用于招聘选拔和相应的沟通。
          (5) 公司员工信息
          ・用于人员和劳动管理、业务管理、福利、健康管理、安全管理等。
            (6) 提供的个人号码信息
            用于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程序”和“税务处理”。

              [关于传播有关保留的个人数据和提供给第三方的记录的信息]

              立方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们”或“我们”)将通知您以下关于披露所持个人数据的请求(使用目的的通知、披露、内容的更正、添加或删除、暂停使用、删除以及暂停向第三方提供)。

              1. 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代表的姓名
              名称:立方有限公司
              地址:邮政编码:107-0052
              赤坂溜池大厦 7楼, 东京都港区赤坂2-17-7
              代表: 首席执行官 松村 TOMOAKI


               2.个人信息保护经理
              标题:导演
              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privacy@cube-co.com
               
              3.保留个人数据的用途
              (1) 我们直接获得的您的个人信息
              ・您的个人信息将用于通知您产品的发货、相关的售后服务、正在规划、制造和销售服装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2) 已收到询问和材料请求的个人信息
                ・对每个业务有咨询的个人信息将用于回答您的咨询。
                我们将用它来发送请求的材料。
                  (3) 公司股东的个人信息
                  ・我们对股东的个人信息用于沟通、提供各种信息、股东管理以及相关和附带的业务。
                    (4) 我们公司直接获得的招聘申请者的个人信息
                    ・用于招聘选拔和相应的沟通。
                      (5) 公司员工信息
                      ・用于人员和劳动管理、业务管理、福利、健康管理、安全管理等。
                        (6) 我们员工及其家属的个人号码信息
                        用于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程序”和“税务处理”。
                          4. 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投诉应向哪里提交
                          有关个人数据的查询请到以下柜台进行。

                          邮政编码:107-0052
                          赤坂溜池大厦 7楼, 东京都港区赤坂2-17-7
                          立方公司 联系我们以获取个人信息
                          电子邮件地址: privacy@cube-co.com


                          5.关于我们公司加入的授权个人信息保护组织
                          该公司所属的授权个人信息保护组织名称及投诉解决申请人。

                           

                          【授权个人信息保护组织名称】
                          JIPDEC <日本数字经济与社区促进机构>

                          投诉解决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组织秘书处
                          日本,东京,港区,六本木1-9-9,六本木第一大厦
                          邮政编码:106-0032
                          电话:03-5860-7565 / 0120-700-779
                          (这不是我们产品或服务的联系信息。)


                          6.披露等程序。
                          如果有披露请求,请联系查询柜台以获取上述个人信息。
                          我将向您发送索赔所需程序的说明和必要的申请文件。


                          7. 对所持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采取的措施
                          我们公司已建立关于个人信息、特定个人信息和安全措施的处理规定,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 组织安全管理措施
                          ・我们已建立了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并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向公司内部进行全面传播,并在网页上向公众发布。
                          ・在获取、使用、存储、提供、删除、处置等每个阶段,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方法、负责人/主管及其职责的程序被设定为规范文件,并传播到公司内。
                          ・除了定期自查个人信息处理状态外,我们还定期从其他部门和外部人员的公正立场进行内部审计。
                          ・我们限制处理每个个人信息的员工数量。
                             
                            (2) 人员安全控制措施
                            ・定期对员工进行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注意事项的培训。
                            我们从员工那里获得保密誓言。 

                              (3)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技术安全措施
                              ・为了防止除负责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或没有其他权限的员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检查,我们限制了处理个人信息的区域。
                              ・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区域,我们管理员工的进出,并限制携带设备的种类。
                              ・个人信息存储在锁定的柜子或受限的服务器中。
                              ・为了防止外部对服务器的未经授权访问,我们已部署了防火墙等措施。我们还采取了针对计算机病毒等未经授权软件的防范措施。
                              ・在转移个人信息时采取以下措施。

                                - 在传输媒体时,我们使用保持交付记录的方法或直接交接。
                                -电子数据通信受到保护,以防泄露,例如加密。


                                (4) 外国安全控制措施

                                在使用云计算和SaaS服务时,我们根据服务提供商的信息管理系统、外国提供商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以及存储我们个人数据的服务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来选择服务提供商。

                                我们所持有的个人数据存储的主要国家或地区以及这些外国实体所在的服务器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
                                ・Canada

                                请参考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的信息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laws/) 获取有关国家或地区隐私保护系统的信息。

                                [披露等程序]

                                关于保留的个人数据,我们将就使用目的的通知请求、内容的披露、修正、添加或删除、使用的暂停、消除以及向第三方提供的暂停(披露等)以及请求披露向第三方提供记录的请求,告知以下事项。

                                 我们将根据以下程序回应个人信息披露的请求。

                                1.接受披露请求等
                                (1) 请通过以下地址与我们联系。
                                请将所需文件邮寄或带到以下地址,并附上我们将通过邮件发送给您的“规定表格”。 
                                邮政编码:107-0052
                                赤坂溜池大厦 7楼, 东京都港区赤坂2-17-7
                                立方公司 联系我们以获取个人信息
                                电子邮件地址:privacy@cube-co.com
                                 
                                (2) 确认请求披露等的人员是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方法
                                (A) 投诉咨询中心负责人将根据以下指定的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请求披露的人的身份。
                                (B) 除了识别请求披露的人的文件外,投诉咨询中心负责人还应确认以下文件,以证明被披露人及其代表之间的关系。
                                (C) 识别个人和代理人的文件必须附有公共机构签发的证书副本,如下例所示。
                                a) 驾驶执照
                                b) 我的号码卡(正面)
                                c) 其他带照片的可识别公共证件
                                (D) 证明披露方与代理人之间关系的文件如下。
                                a) 在自愿代表的情况下:一份授权书,说明“接收披露结果等的权力”。
                                b) 在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情况下: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登记事项证明(均需在发证日期内6个月内)
                                c) 在成年监护人的情况下:注册事项证明(自发证之日起6个月内)
                                d) 在有监护权的情况下:家庭户口簿的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均需在发放日期的6个月内)
                                 
                                2. “信息披露请求等”的费用及其收取方式

                                仅在请求通知或披露使用目的的情况下,将收取以下金额(不包括另行收取的邮费)作为每个请求的费用。请在邮寄请求表时附上以下金额的邮票。

                                费用金额:1,000日元
                                 
                                3.传达检查结果
                                我们内部审查的结果将及时通知

                                ・通过邮件或亲自递交书面文件,并发送电子邮件至该电子邮件地址

                                信件应通过以下任一适当方式发送

                                将回复信件邮寄至注册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地址
                                将回复发送到个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

                                 

                                应用隐私政策

                                文章 1(定义)


                                本应用隐私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规定了Cube, Inc.(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及与应用程序相关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用户信息处理方式。有关公司的联系信息,请参见第10条。

                                第二条(需获取的信息项目、使用目的、获取信息的方法)


                                1. 当您使用应用程序和服务时,以下用户信息将通过应用程序自动获取或由您手动注册。

                                <使用目的>
                                为了改善服务体验
                                个性化内容的展示等。
                                访问状态分析
                                <需要获取的信息>
                                ・设备标识符
                                ・用户在应用内的行为和事件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不会个人识别用户
                                 (例如,推送通知、屏幕查看等)
                                ・获取非个人可识别的用户属性信息

                                2. 当此应用程序首次启动时,您将被要求注册您感兴趣的类别和您经常访问的商店(将获取GPS位置信息以提供商店信息)。

                                第三条(同意)


                                1. 在使用本应用程序和服务之前,请阅读并理解本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已发布在本应用程序的设置屏幕上,并在发布时被视为公开宣布。用户在首次启动应用程序时,请务必查看本隐私政策。

                                2. 在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Wi-Fi、移动网络或传感器获取设备位置信息时,将获得您的同意,以提供商店信息。如果您不提供同意,您将无法使用提供商店信息的功能。

                                第四条(用户信息的终端外传输及提供给第三方等)


                                我们不会将数据传输到终端外,也不会将根据第2条获得的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用户参与方式)


                                该服务允许用户通过操作或请求停止获取、修改、删除或停止使用其所有或部分信息。

                                第六条(服务终止及信息处理)


                                当用户从终端删除(卸载)此应用程序时,所有用户信息将立即从终端中删除。
                                然而,如果用户希望终止使用该服务,用户必须按照服务单独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第7条(隐私政策链接等)


                                请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我们的隐私政策及该隐私政策的最新版本。
                                在隐私政策与本隐私政策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情况下,以本隐私政策为准;在本隐私政策中没有任何条款的情况下,适用隐私政策。

                                ・我们的隐私政策
                                https://markandlona.us/pages/privacy-policy

                                ・本服务的使用条款
                                https://markandlona.us/pages/terms-conditions

                                ・本应用程序的使用条款
                                https://markandlona.us/pages/application-terms-conditions

                                ・本应用程序的隐私政策
                                https://markandlona.us/pages/application-privacy-policy


                                第八条(信息的披露和提供)


                                我们不会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本隐私政策中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从本应用程序或服务的用户处获得或存储的任何信息。然而,以下情况除外。

                                当法律要求时
                                当出于保护个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的必要时,且难以获得个人的同意。
                                在执行法律或法规时,当有必要与国家机构、地方政府或由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委托的实体合作,并且获得个人的同意可能会妨碍法律或法规的执行时。
                                在其他情况下,如果公司从社会公认的角度认为有必要,并且难以获得相关个人的同意。

                                第9条(咨询联系方式)


                                关于此应用程序的咨询和用户信息处理的询问,请联系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信息>
                                立方公司关于个人信息查询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privacy@cube-co.com

                                第十条(修改)


                                公司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更改本隐私政策。
                                如果由于本应用程序的版本升级而需要获取用户信息的项目发生任何变化,包括添加、使用目的、向第三方提供等,公司将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用户,对于重要项目,公司将在安装前或安装过程中再次获得用户的同意。

                                颁布日期 2024年5月21日